七月一日:退休軍公教的受難日與國恥日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法蘭克(社會觀察家,曾在公民營單位担任主管,顧問,大學兼任副教授等工作。)
近2年來政府「年金改革」,軍公教陳抗團體最主要的訴求:「軍公教沒有年金,只有退休金」。但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政府還是依照原設計好的套路,引用與勞工年金不對等的數據,將軍公教退休金形容成肥貓,米蟲,以此激化勞工与軍公教的對立;不僅如此,尚且入小學課綱,稱軍公教的退休金,將債留子孫,要小學生不要尊敬師長:如此,不惜顛覆「尊師重道,敬老尊賢」,五千年傳統倫理美德,窮盡所有抹黑技俩,就是要將退休軍公教,塑造成全民公敵?政府當然也在此種社會氛维下,順利於107年7月1日,完全其所謂「年金改革」。
軍公教年金新制,政府自稱每年可節省400億元,然而砍了33萬軍公教每人4,5成的退休金,結果只能為國家節省400億元,這与政府先前宣傳國家財政會破產,債留子孫等等,對台灣是世界前五大富裕國家而言,確實言過於實,政府自身造謠不攻自破。這也讓我們對政府的誠信,不得不加以懷疑?
懷疑一:軍公教有「年金」?
社會保險包括勞工,軍公教、農保,國民年金等,勞工依98年1月1日之「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勞保老年給付從一次給付改為「年金給付」。103年1月14日通過之「公教人員保險法」,只有將私立學校單獨抽出,完成私校公保年金化,其他公教人員與國營事業,因考慮國家財政負擔,則未被同時推上年金制度,只能維持原來一次提領,所以並沒有「公教保年金」。
懷疑二:「軍公教退休金」是勞工的4倍?
年金改革委員會多次舉例:一位九職等年功俸47,080元 (没有包括主管及專業加給) 的甲公務員,與另一位乙勞工,勞保45,800元比較,若同時工作35年退休,甲公務員約可領65,912元;乙勞工僅有24,846元,而缺且軍公教相較於勞保平均月退1.6萬元的4倍,極不合理?
事實以上之比較,假若軍公教沒有雇主的職業勞工,則這種比較是正確的,但政府是百分百軍公教的雇主,「甲公務員」領的是雇主依法應給付的「退休金」,與「乙勞工」領的社會福利「勞保年金」,金額當然會不一樣。
實際乙勞工除了「勞保年金」外,尚有與軍公教一樣,強制雇主給付的「勞工退休金」可以領取,分為新、舊制。勞退舊制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辦理,依該條規定,退休可以領最高總數四十五個基數退休金。另外94年7月1日頒布新法「勞工退休金條例」,也就是勞退新制,勞退新制將薪水分62級(最高為14萬7901元,此係軍公教完全達不到的金額),政府強制雇主每月提存全薪6%,員工亦可相對提存6%。另外亦規定,只要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可以選擇將舊制年資結清,併入新制帳戶適用新制,退休時勞保局將全部依1.55%的給付率,一次或按月給付。
假設前述乙勞工,係69年服務於台塑,與甲公務員一樣退休時全薪7萬,舊制有25年,新制10年年資,則他舊制可以一次領取40個基数2,800,000元,新制若他也相對提存6%,則可以另領1,080,000元,合計他可以一次領3,880,000元,或他選擇將舊制年資併入新制帳戶,則視投資收益高低,他可以領取月退休金16,000—18,000元。也就是他在105年工作滿35年退休後,連同「勞保年金」24,846元,總共可以按月向勞保局領取至少約40,846元,而且現在較年輕勞工,金額將隨新制年資之增加而增加。所以,軍公教退休金是勞工的4倍,說法顯然偏頗。
懷疑三:「年金改革」內容,是依照「大法官717號解釋函」辦理?
事實,此次改革依据民國 103年2月19日公布之「大法官717號解釋函」,解釋爭點: 「限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上限,減少原得辦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違憲」?解釋函系爭規定為「退休公務人員(學校退休教職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即是國立鳳山高職人事室主任張山水等人,對103年馬英九政府減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之作為是否違憲,提出解釋而已,解釋文重點為:
1、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上限一定百分比之方式;
2、若超過減少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尚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之原則;
3、原定之優惠存款利息,固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惟考量退休或在職公教人員之公益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103年減少優惠存款之金額所採措施尚未逾越必要合理之程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解釋文沒有說可以降低優存利率,更没有說可以降低依公務員退休法所領的退休金,但是年金改革全部包含了,其作為已違反717解釋函範圍。
懷疑四:「年金改革」已經完成?
現在有110萬勞工領「勞保年金」,過去30多年平均月繳區區6,700元,即可以月領2萬元以上,如此超高利率給付,造成依勞保局100/12/31精算,即有7兆2,697億潛在負債,到103/12/3再精算,金額快速增加到8兆9,672億,如此每年6,7千負債增加的基金,116年前一定破產,是真正有「世代正義」債留子孫問題,蔡政府竟然要擺爛,說年金改革已經完成?尤其副總統陳建仁更離譜,國家才從軍公教搶了400億元,卻馬上又宣布將會每年20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以確保每一位勞工都可以領得到年金,這不是在被整肅的33萬軍公教傷口灑塩嗎?更何况200億元對10兆元缺口的基金,只是杯水車薪,能夠保證嗎?此種欺騙挑撥社會對立,「我們的鬥爭只可能有兩種結果:要麼敵人踏著我們的屍體過去,要麼我們踏著敵人的屍體過去」,這種希特勒式的鬥争,是我們政府要領導的方式嗎?
據報載蔡政府在年金改革過程,又成立了12個黑政府單位,安插了冗員5,000,這又與進行年金改革的藉口背道而馳。我們只能合理解釋,蔡政府把人民當白痴,破壞文官制度後,一魚兩吃作法,但這也意味著,台湾人以後要當官員,就要進選舉部隊,貧窮人家子弟,想要學而優則仕,將從此劃下休止符了。另外,蔡政府口口聲聲國家破産,但自己卻得以6萬元請廚師,滿朝官員民代更是吃香喝辣,却違法違憲要軍公教退休後,只能有活下去的願景,更甚者蔡政府年改道歉後,又馬上宣稱是執政二年來最成功的政績,如此口是心非,恥辱軍公教,士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七月一日」是「退休軍公教的228受難日」?也是台灣民主政治史上的「國恥日」!
七月一日:退休軍公教的受難日與國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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