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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月報2014-12(43-43頁)-事和不論理,論理事不和

 事和不論理,論理事不和-談扶輪人的聯誼

 

陳正吉School 2014-1028

 

   日前跟社裡幾位扶輪前輩P.P在處理社務閒聊時,P.P Megane說出他人生閱歷的一句經典名言:「事和不論理;論理事不和。」的確,我們在處理事情時常講『事緩則圓』,就是希望讓雙方本來各自認為是對的的『理』用時間來沉澱,等冷靜下來之後,事情才有轉圜的空間,最後彼此達成『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甚至言和把歡的圓滿程度,而這個『圓』講的不就是讓事情圓滿解決的『和』嗎?

 

真誠好意打動對方,何須事事論理

 

事情若能談妥(處理好),為什麼一定要找理由呢?

理由縱有千百個,都抵不過一句話就能了事!

   人與人之間若能真誠相處,環境氣氛適意,心衷自然一片祥和,彼此沒有芥蒂,這不就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幸福人生?但往往有些人自認為在團體中受到委屈,心裡不平衡,因此看週遭任何事都不順眼,看不到眼前的良辰美景與大家的和善的氛圍,常與人計較,所以造成不少的煩惱。

   「退一步,海闊天空」,這句話說起來容易,但是在當下要做卻不容易。如果凡事都要爭個理,理說太多,感情就薄了;理說得太強,事情要解決就難了!所以,待人處事,不是事事都要論理,能過就過,能包容就包容,處事退一步想,也許就能相安無事。真心誠意去看待人與人之間的事務,有時你為別人闢一條羊腸小徑,意想不到卻為自己開出一條更寬廣的高速公路來。

 

若要處處論理,就難有解決的事情

 

道理是拿來要求自己,不是用來苛求他人。

人有人意,我有我意;人意我意,難解歧異。

  若做任何事情一定都要有理由,往往就難達成共識有交集!人雖然有理性的自我,但不能老是講道理、論公平。而是要問一問自己,是不是盡了本分、為利他、為團體付出了多少?若能這麼想,那麼自己的心境當然無愧,心情自然就會平順、祥和。否則,在家裡跟家人吵架,到了公司又是跟同事們計較,參加社團又要求要公平待遇,人家會覺得你凡事爭名奪利又想要權,那麼只會徒增你的人際關係更加惡化而已。

   在人際的聯誼互動關係上,如果我們持的理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一開始就搬出自認有理的理來,一味地覺得別人不好,而沒有反思自己是不是也一樣,那麼人際關係一定是越來越差。結果,雖然不一定是死路一條,但至少在團體中會過得很不快樂,遇到事情有狀況時自然就難以解決。

 

做人互相尊重講倫理,處世就沒必要處處去論理

 

   現代人生活的環境擴大,接觸面增廣,人際關係就會顯得複雜許多,但人與人之間的接觸互動反而顯得相當冷漠。為什麼當今社會的人較不願意主動釋出友善、付出關懷來與人接觸互動?第一個原因是怕麻煩,因此懶得花時間在與人交際互動上;第二個原因是怕惹來麻煩,而不知如何與人做良性的互動(3C科技進步下的人際退化症候群)。所以大家就越來越陌生,即使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也不例外,家人面對面也靠Line或Facebook在傳達訊息,朋友在網路社群上哈啦卻彼此不瞭解、不關心,越來越疏離。人際疏離的結果造成彼此不尊重對方,只好凡事評理論法,反而失掉了人性惻隱向善的以「和」為貴。

  不善於與人相處可以透過學習改善,但不善於接納人、包容人,尤其是不尊重對方,卻造成自己心理和生活上的無形羈絆。而這個接納對方、包容對方、尊重對方的過程動作,講清楚不就是人與人相處的「和」罷了!所以事情要圓滿解決,就要把心量放大,就要多接納、包容與尊重。

  總之,人與人的互動關係與處事絕不是專講道理就可以解決、專講公平就可以處理的,而是要兼顧到讓對方覺得受尊重的倫理哲學。別人做不好沒有必要刻意去找理由批評對方削對方;沒有必要拿自己的靴子硬套在別人腳上,更不宜直接就用理、用法去處理人情的問題,這就是「事和不論理,論理事不和」的道理,願與各位社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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